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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讓人受盡委屈…」相信這應該算是大家都熟唸的一句歌詞吧。現實上,曖昧是否真的要受盡委屈?我曾經也試過墮入一段曖昧的感情,雖然不算是什麼很離譜的行為,只是一些很甜蜜的稱呼﹑對話和言語,但卻令我深深感受到楊丞琳那首曖昧的-「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他已經有深愛的人﹑他很寂寞﹑他只想需要一個人來陪件他,他究竟當我是什麼?

那個男生大概知道我很愛他吧,但他愛的卻不是我,他只想找人「攝一攝時間」。但是,女人不就是這樣嗎?女人就是喜歡被玩弄,她們喜歡跟男人享受一段曖昧的關係。當然,我也是因為愛他,才心甘情願讓他「攝一攝時間」﹑才想跟他享受一下曖昧的關係。我記得他曾經對我說過數句令我深刻的說話「假如我是傻佬,那妳應該是傻婆吧。」還有,「只要是妳找我話,我就算多累,也不捨得睡覺」雖然這幾句不算是什麼甜言蜜語,但在我心中,只要是從自己愛的人說出口,每一句說話都會是最甜蜜的。不過,曖昧令人最無奈的是,即使我跟他常見面,我不可以牽他的手﹑我不可以擁抱他,我不可以對他有親密的行為。啊!應該不是說不可以,而是我根本沒有「資格」!因為我跟他有的只是曾經「曖昧的言語」,只有我們兩個才知道的關係。

過了一段時間,他已經沒有再找我。從朋友口中得知他已經有了女朋友,也許他其實很早已經有一位女朋友吧。他只想找我放鬆一下,尋找一下新鮮感。我會怕他女友檢查她的手機,因為我怕他女友斥罵我是第三者。但是,他跟我有曖昧關係的那段時候,我根本不知他有女朋友。這不就是受了委屈嗎?

我曾經看過這裹有一篇文章說「兩個人發展成情侶之前的曖昧,有時候會是大家最回味的階段」。可是,我跟他不能發展成情侶,甚至現在遇見他,我倆都會感到尷尬。原來一段曖昧的關係,掌握得好可以成為情侶,假如掌握得不好就會像我跟他一樣,變成了陌生人。

原來曖昧比起甚麼事情更難掌握。雖然我年紀很小,談戀愛的次數也很小,戀愛的機會可能還會有很多。但是一段掌握得不好的曖昧關係,卻令我難忘,更令我深深感受什麼是「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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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落の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