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過得還好嗎?
我也很久很久沒有動筆寫自己的心情故事了..
但願疫情期間,大家都一切安好無恙。
希望大家還記得我..
歡迎大家留言告訴我您的近況,或者説説您最近的心情吧..
最近大家都過得還好嗎?
我也很久很久沒有動筆寫自己的心情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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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定內容)
每次看到你,總是感到很微妙。我想,可能你很像他。不是樣子酷似。不是性格相近。而是我以女性的角度,感到你給我的感覺很他很相似。
你的笑靨,使我記起我和他交往的甜蜜回憶。你的一二句無心說話,令我想起和他的淘氣。和你牽手接吻,更使我感覺強烈。我不敢把自己心底的感受道出,我怕會影響我們的關係。
我記得,是你當初主動追求我,而我剛和他分手,而我亦接受了你的追求。無可否認,你是一個很棒的情人。浪漫舉動多不勝數,為我不時帶來驚喜。你悉心的呵護,更使我感到自己像個幸福的公主,不吃人間煙火,只是被王子深深的保護着。
明明自己如此幸福,不過我依然感到空虛,我想,是因為我從未把他忘掉,我試圖不要把你和他掛鉤,但每次都失敗收場,反而感受變得愈來愈深刻。
我明白到,你和他是兩個不同的個體,你是你。而他,畢竟是他,在我心底不可取代的他。你愛着我的同時,我卻想着另一個他。我感到內疚難當,認為自己徹底的背叛了你,我不配你的愛。
我向你提出分手,而分手的理由,就是我不再愛你。你好像毫無傷感,還向我打趣道別。當你別過頭時,我哭了,歇斯底里地哭了。你的道別更令我感到內疚。
幾天後翻開報章,發現你嗑藥去世的消息,使我徹底崩潰。原來,你從未把我放下。我記起你當天和我的道別,你顯得如斯豁達。原來都是快樂的偽裝。你完美的出現在我面前,完美的給我無盡的愛,最後完美地結束我們的故事。一切都是如斯完美,如斯漂亮。
我的心再一次揪緊,你為了我,可以偽裝得如此好。而我,除了令你傷心,又為你帶來過什麼?
有人告訴過我,沒有女生不喜歡收花,所以也沒有男生不喜歡送花。
對男生而言,送花是很方便的。送花人不用花什麼心思,只要決定好預算,想好送花的方式與時機就可以了。在送什麼花方面,大部份女生都會有喜歡的花種,但卻少有討厭的花種(只要不送劍蘭就好了),所以即使男生不願花心思打探女朋友喜愛的花種,也不會惹她討厭。
男生步入花店,跟無知的投資者走入股票行一樣,花店的職員會擔當顧問的角色(甚至主導整個程序),介紹各種花,教一些花語,然後提供專業意見。一切都是全自動的,至男生掏錢包付錢為止。
說起來,花語真是偉大的發明。紅玫瑰是熱情、熱戀;香檳色玫瑰代表「只鍾情於妳」、粉紅色玫瑰是初戀、「喜歡你燦爛的笑容」,其實所有的花語,大概都是以不同的角度表述「我愛妳」的訊息而已。現今的情侶不懂寫情信,示愛的用辭貧乏,甚至「我愛妳」也不願說了,也許花語是相當不俗的愛情教育。
送多少朵花也有意思,四朵是「誓言」、五朵是「無悔」、十一朵是「一心一意」、四十四朵是「至死不渝」、一百零八朵是「求婚」、一百一十一朵是「愛妳一生一世」、九百九十九朵是「無盡的愛」。
明白了嗎﹖立誓可能會後悔,無悔也可以不對妳一心一意,一心一意也不代表至死不渝,即使至死不渝也未必不夠求婚,求了婚不代表愛妳一生一世,我愛你一生一世不代表我有無盡的愛。最重要的是,無盡的愛很昂貴,無悔與一心一意很平宜。
還是說回買花。
雖然一切都是自動的,但男生還是會覺得自己有確實地參與其中。花店職員會透過善意的發問來打探收人的喜好,男生還是要仔細思考,提供有參考價值的資訊;就算花店職員已經提供完整的建議,她還是會留下數個方案來讓男生選擇。這是很厲害的銷售手法,也是魔術表演裡的所謂「魔術師的選擇」技倆,這不但可以引導顧客的消費思維,但顧客卻會心甘情願地被引導。
在這銷售手法之下,不單收花的高興,就連買花的人也好像已經費盡心思來討女朋友開心般,心安理得,實在一舉兩得。
其實是一舉四得。
不要跟女生萬事講心,現實歸現實,有時真的要做做表面功夫。不知是怎心理作用,拿着花束的女性真的較明艷照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男生,要讓給伴侶一些炫耀幸福的機會。
倒過來說,買女朋友一束花,跟她在街上展示幸福,可以做一個負責任的男人,一舉四得。
當然,要令女朋友幸福、做一個負責任的男人沒有這麼簡單,可是,實在有太多男生連這種簡單的事也不做,真的很可惜。
喜歡真的可以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嗎?這會不會太殘忍了些...
喜歡就像一首喜歡聽的歌
可以一邊洗澎澎一邊唱,可以一邊讀書一邊聽
想聽就聽、想唱就唱、沒有限制沒有規定
喜歡可以很輕鬆、很簡單、就只是喜歡
喜歡喜歡他的感覺,喜歡聽他唱歌聽他說話
喜歡他的笑聲、喜歡他說好心疼
喜歡他溫柔的體溫
喜歡他的一切
在我有能力喜歡人的時候,不管他的“背景”如何 ,不管他有錢沒錢,只想要單純的喜歡他就好.....
喜歡雖然不比愛可貴 ,却是很單純的必須,喜歡會讓兩顆心,慢慢地加溫 ,可是又害怕溫度升的太高,兩個人都會熱過頭,受不了 ....因為它開始輕敲起“愛”的那扇門..
喜歡一個人, 可以是男生也可以是女生, 同時也可以喜歡很多人,可是卻無法同時愛上兩個人。
因為喜歡不等於愛?
星與星之間往往相隔數萬光年,
人與人之間又何嘗不是,
許多相愛的人終其一生也只能遙遙相對.
看得見他婉轉殷勤的心意,
卻為銀河所阻,
無水可渡,無路可通。
曾經聽過這樣的一個愛情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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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初嘗戀愛的女孩子向男朋友問道:「您會永遠的愛著我嗎?」
花心的男朋友答道:「塑膠花是假的,所以永恆;我對您的愛是真的,所以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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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告訴我這個時,他自己也忍不住笑,可是,我卻沒有。
不是覺得這個笑話無聊,而是覺得很有道理,沒有可笑的地方。
愛情其實就是如此。
情人之間最不想的就是走到無法挽回的那一步,最怕的就是聽到分手兩個字。
即使走到了最後一步,誰也不願意先說再見。
是誰定下這不成文的規定,是誰決定這該死的社會價值,是誰說,先說再見的,就是傷害對方的那個人。
也許因為這樣,誰都不願意先說再見。
是愛還是習慣
也許真的因為社會輿論的包袱太沈重,因為不想為自己辯解,不想讓親友誤會,不想在被傷得那麼深之後,還要承受外人的批評,所以,我不要先說再見。
可是,有更多人是因為,放不下,也說不出口。
總是在分手兩個字已到了嘴邊又硬生生的吞下去;總是在眼淚留乾之後又想起他曾經帶給你的快樂與溫暖;總是在下定決心之後又忍不住回頭。
就這樣,日子拖過一天又一天,從爭吵不斷到相敬如冰。
已經忘了兩人到底當初是為什麼在一起,也分不清現況是愛還是習慣。
好聚好散真的很難
常聽人說情人之間若是緣分已盡就應該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起碼還能當朋友。
但除非兩人都可以微笑放手,好聚好散真的很難,不是嗎?
愛的越深,愛的越久,就越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