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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過份思索,只為要求公平。

但大家都知道愛情是盲目、麻目、不公平的。理智了,就不叫愛。

1)

你愛他。

但在擁有他之前,你只能和他探戈 - 你向前了一步,他就得踏後一步;這才稱得上是一支令人心跳令人醉的舞。

因為曖昧的距離,才會令人心癢令人恨。

這時,你只希望他是個喜拈花惹草的花心公子。 這樣,照計劃失足撲進他懷裡的時侯,他才會不忌諱地緊緊擁你在他臂彎之中,在你額上淺淺印上一吻。

然後,你卻想用自己的雙臂緊扣他的身軀。

花心? 這時怎能允許他再花心?

他拈的花惹的草,只准是你。

對,你說了算。

2)

對他心動,所以有很多話想對他說,但你知道以你們的身份和關係,這些話不該說。

你看著他深邃的眼眸,靈魂閃動,差點把你心裡的肺腑之言勾出來。

那三個字呼之欲出,卻卡在你心頭處擾亂你心神,久久不能平息。

其中一人終歸說了,你兩便由朋友變了情人。

可是從此之後,日子久了,同一樣的咒語你卻不想說了。

他看穿你的心靈,只為掏出一句能令你們快樂的情話。

你說了,因為你知道你該說,但你未必想說 --- 因為真愛,不該是說出來的。

3)

愛情,離不開心臟的律動。心跳,心動,便愛了。

不能令他心跳,你唯有希望自己擁有張曼玉那種令人心醉的氣質,甚至是像周秀娜般能令他血熱。

你要他覺得你很美,很性感,卻很善解人意。

那樣你便不用再掛心,因為把他的心灌醉了,再讓他愛你,那就非難事了。

終於,你迷倒了他,卻惆悵於他愛你是覺得你像另一位雌性動物。

他愛的是你,不該是她的倒影。

你寧願聽到他說你很醜,但他不愛美女;你很差, 卻沒有人比你好; 你很煩,正合犯賤的他。

4)

本來強捍如你,他的雙手卻把你的武裝卸下來,甘願成為他身後的小女人。

千依百順,他開心就好。

他約你看一場電影,你欣然接受,縱使你從不愛電影;因為他開心就好。

他不愛攝影,卻與你攀山涉水只為陪你拍下日出一剎,這份心比最後沖晒的相集更令你滿足。

你事事隨他,有求必應。

唯一不會讓步的,是分手。

雙重標準很惹厭,雙重標準的情人卻令你心甜 - 因為那叫偏心,叫寵愛。

對情人,當然是要用另一套標準。

因為當情人,就是要當一個與眾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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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落の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