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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總有兩面,愛情亦然。在愛情關係當中,人們都經歷不少抉擇,有些朋友會在旁勸告:「分手吧!他並不值得妳浪費青春呀!」;同時又會有朋友安慰:「但他的確給予妳不少快樂呀,給大家一次機會吧!」。這種事每天不斷發生,你/妳通常聽天使的話還是魔鬼的話呢?

1. 不可說謊

人們說愛情道路中少不免哄哄騙騙、你瞞我瞞。可是每當你向對方撒謊,只是一個謊言,你刖需要以更多的謊話來為原本的謊言作掩飾和隱瞞。況且,對著自己深愛著的他/她,坦白一些,對自己對對方也是百利而無一害的事,而且你/妳不會捨得騙自己愛的人吧?

 

2. 聽父母的話

此包括自己和對方的父母親。愛情一直都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父母的建議也許不是最好、最稱心的意見,所以你們也不一定會採用,可是表示尊重、樂意交談、顧及長輩的感受是必須的。這樣的愛情才能夠更長久,也能得到更多祝福和更少阻撓。

 

3. 與愛侶分享一切

學懂分享是重要的。不只是財富、物質等等;包括知識、想法也可以跟對方分享的。懂得分享才能學習分擔,愛他/她所以願意交出自己內心予對方。有時,不只是開心的事要與對方分享;不快的事也要勇於跟對方吐苦水,否則很易屈出心病來喔!不用擔心對方會跟你一起不開心,因為只要他/她是真心愛你的話,他 /她一定樂於傾聽,並且為你/妳開解不快。

 

4. 珍惜愛侶

很多人都等到失去了才學會珍惜。所以從今開始大家都需要學習如何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包括現在坐在你身邊的他/她。女生將自己最美麗、最寶貴的幾年青春交給男人手中,男人要學懂珍惜她;男人將自己畢生努力的一切與女生分享,女生也要知足。珍惜對方,才是感情能長久之道。

 

5. 愛對方的一切

愛一個人,不是只愛她的美貌和身材、他的英俊和學識,而是能夠愛他/她的所有優點(s)和缺點(s)。就例如他的不細心、她的野蠻,你們能做的是接受和甚至教導對方,讓對方的缺點都能成為他們的可愛之處。能夠同時愛對方的短處和長處,這是種相處和快樂戀愛之道。

大家都知道,今天,世道混濁,最讓你能感受到美善的,是愛情。

愛情,從來不是一件兒戲事,說是性命尤關也不為過。小處看,學習與人相處,捨已從人;大處,就是從愛情了解自己,體會人生,最後,領悟真理。

人無信義不立,做人嘛,從都來應該養心鍊性,莊敬自強。

只因,無論你有沒有什麼宗教信仰,天地有正氣,舉頭三尺,神明共鑑。大道歸一,天道異途同工,也許你不是教徒不信聖經,但當中的道理,不論人生或愛情,都應該守的。

 

6.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此,為首誡。

從愛情層面看,很易理解,就是專一,以忠以誠,對待那真心愛你的另一半。

其實這一誡還有一句,是不可敬拜別的神/偶像。

這不難理解。神,至高無上,人當然不應、也不必再拜別的神。但你的另一半呢?你身邊很多條件更好的,市面上明星偶像一大堆,一比之下,他們自然失色。

你的另一半,何嘗不想成為你心中的至高無上呢?為此,男生的AV,女生的追星尖叫海報DVD ...... 收歛一下,是重視另一半的表現啊。

 

7.不可殺人

愛情,真的可以搞出人命。不說搞出小生命,單說分手時處理不善,一時衝動做出傻事,就恨錯難返。

大家,都曾經年輕,銘心刻骨生死相許,我們都深深體會過,然而世事變幻無常,戀情,離多聚少,自古亦然,有多少是盡如人意?請念對方為你付出一片真誠,在分手時,留一留情啊。

 

8.當守安息日

愛情裡,有很多日子是必需記住,也應該一起渡過的。生日記念日,聖誕情人節,但除此之外,每個星期,找出一天,留在家中煲碟打架也好,出門亂吃亂買也好,讓那一天,只屬於你倆。

愛情,是一條長長路,經歷,逐天累積,那一個又一個回憶,默契、喜悅,點點滴滴,交織出你們的故事。

筆者常說,功名利祿轉頭空,當人生走到盡頭,最懸念的,唯有那一生不離不棄的她。到你們白髮蒼蒼,皮膚都皺了,說起當年故事,她眼中閃著靈光。那體諒,憐惜,那為你輕輕一掠頭髮的動作,在你眼裡,她年輕容顏,宛如昨天。

 

9.不可貪婪

想得到更多愛寵,是好事,但凡事太盡,變成貪愛,就是貪婪。怎說呢?

很多情侶,不論男女,拍拖久了,漸多挑剔,要求累增,但很多本來珍惜的事,都視作必然。

如限制衣著,禁上對方跟異性交往,多疑善忌,要把對方的一切都掌控住........

只因長時間相處,漸漸,忘了當初,曾經因無意的觸踫而雀躍;忘了,心中最渴望的,不過是一個吻 .......

 

10.不可貪戀美色

也就是姦淫。法律上,當然是重罪,而根據十誡的定義,是心中幻想都不行。因此,這是最難守的一誡。

行為易管,心思,卻不受控。女生還好,男生,每4小時produce一次,要清都清理不及啦。

既然治不了肉身,那就在修心鍊性上下功夫,而心法只有一句,就是大家熟悉的「色即是空」。

空,就是虛無,把本慾,修成渡苦海的寶筏。佛家斷六根修法,捨皮囊,尋天道,漸圓通而遁虛無,不就如此嗎?

道理說完了,如何做得到呢?

 

棄惡揚善,總是好的。但為善背後,是否有目的?是否以專一,去証明自己是好人?

《聊齋》-有心為善,雖善不賞; 無心為惡,雖惡不罰。

以「好」作包裝,是為得到某人的歡心,這,又算不算是耍手段?

 

問一句:誰,為正邪定分界?

 

 

作者:prince_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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