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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跟我說,他拍拖了, 我第一個反應是心揪了一下, 覺得很不舒服, 這顯然是未 100% 放低的結果。

然而,冷靜下來, 禮貌地完成對話, 想到,其實自己早就與他完了。

雙方不是討厭大家, 只是有緣無份, 既然自己不可能再給他幸福, 倒不與祝福他好了。

有時, 人的妒忌使人喜歡去「爭」。喜歡了人, 自認為不比對手差, 即使對方已有伴侶, 硬要把喜歡的人搶過來。

搶到了, 發現自己不像想像般喜歡這個「戰利品」, 一兩個月後就喊分手。

請問這就是愛情嗎?這令我想起, 表弟很喜歡跟人爭東西, 爭到了, 卻隨手放在一旁, 別人見他不要, 想拿走,他又大吵大鬧。

各位, 要是你現在只「單純地」不想曾經愛過的人跟其他人一起, 而硬把他搶過來或勉強與他 / 她一起, 這跟小孩爭玩具有何分別?

真正愛一個人, 是希望他 / 她能得到幸福, 而不是佔有, 既然此人現在已是你的過去, 何苦刻意挽留?

記著, 自己不要的, 就不要拿著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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