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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對於「紀念」這回事的解釋就是「過去了,才有紀念性」,因此,任何在我們熱戀當中以為會是美好回憶的物件或言語、行為,

都可能在過去後成為兩方的痛苦與延續的戰爭。

男人與女人應該打的戰爭是彼此不計較的付出與去愛,而不是計較在誰愛得比較多,或者誰改變了,

否則,當溫度退去甚至分手,就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在這裡教主提出幾點「紀念可能成為怨念」的項目,提供大家在熱戀中冷靜參考:

▼不要輕易做出承諾

雙方在戀愛時應該要認清一件事情:

在說我愛你的時候,我是認真的,可是沒有人能保障對方與彼此的未來。

不要隨便就說「愛你一輩子」或者「我要嫁給你」這種話,很多承諾是不能隨便說說的。

以往的案例常有情侶互稱為「老公」、「老婆」,然後被對方真的以「也有請朋友吃飯」之類的場合當作公開的結婚程序,

於是某一方分手的人不甘心,就告另一方重婚或毀婚,以致被判刑。

當然我們不是為了怕將來惹上罪罰而不做出承諾,相反地,這是要讓自己更明白,承諾就是承諾,不是輕易講出的事情,

即使將來分手了,大家也好聚好散,頂多不要聯絡當作彼此不存在,也不要去計較自己是被傷害的一方而覺得對方應該受到報應。

這世界的法律保障的通常不是人性,也不是針對人性做出的設計,因此我們只能用良心道義來行為。

更何況,自以為是被傷害的那些人,你有沒想過?

妳自己腦袋不清楚眼睛可能瞎了,是不是應該要反省一下?

受傷就受傷,好好的療傷健康的痊癒邁向未來,是最正確的方式,

就算對方得到了幾個月或幾千的刑罰,你也失去了自己的尊嚴和無謂的時間。

對方不愛你,就已經不該浪費在對方身上了,趕快收手就是明智之舉。

▼不要輕易留下證據

教主曾經講過這個觀念,例如情書不要亂寫亂簽名還亂叫對方是老公老婆,

這些將來都是呈堂供證、被威脅的把柄,或者對方與朋友之間的笑話。

喜歡對方,大可以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情詩、訴愛意,叫他來看,但最好不要指名道姓甚至簽上大名。

大家都有這樣良好的觀念,社會會少很多無謂的案件。

至於送禮就看各自能力與心意了,不過,千萬不要想送的東西還拿回來,這樣很丟臉,太小家子氣。

讓愛的紀念成為真正美好的回憶的方法,就是不要計較、耍心機、不甘心。

因為這樣只會讓自己陷入更多浪費生命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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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落の天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