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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甚麼元素讓兩個陌路人相遇,然後互相吸引?

是注定?巧合?還是安排?

如果是,那麼是為了讓你遇見我,還是讓我碰到你?

肯定的是,在遇到以前,我們都沒有想到原來是這樣的一個。

情人無謂用作相比,也不要嫌棄。

我有時會覺得,男人嫌棄女人的身材樣貌,

就如女人嫌棄男人的身家成就一樣,

這顯然是無止境的要求,甚至是有點苛求。

愛一個人沒有很難,找一個同路相守的伴也沒有很易,

需要的或許不過是一點運氣、一點體諒、信任、包容......

每段愛情總會經歷不同的考驗,歷練過後,有的完結,

有的過關,好像一場遊戲,又如一場耐力戰。

小時候,總是好勝的希望打到最終回,屢敗屢戰。

可是,長大後的我們卻輕易的便選擇放手,

原來不知不覺間,我們早把戀愛的終點下了重新的定義。

我常常告訴自己,做事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然而,情人不用最好,也不用更好,夠用就好。

你不必很強悍,能保護我就好,

你不必很幽默,懂得哄我就好,

你不必很能幹,讓我佩服就好,

你不必很細心,能照顧我就好,

你不必很富貴,能珍惜我就好,

你不必樣樣好,只要我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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