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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下雨天。
提著藥袋,緩緩的走著,我好想找個人撤嬌。
只是都分手了,沒有男友了。
分手總是下雨天,很不幸地分手正在雨天。
他說我不再愛他,所以他決定分手。
兩個月後,他想要復合。
我拒絕了。
分手之前,其實我也許真的不愛他了。原本是打算繼續下去試試,只是我,真的不再愛他了。
他都知道,才說分手的不是嗎?我也順理成章的不再委屈自己,順著感覺,徹底地完結了這段關係。結果,我想我還是對的。
這個雨天,我想向人撒嬌,不過已經不是這個曾在我心中比一切重要的他了。
甚麼都是假的,只有感覺是真的。
只要你真的喜歡上一個人,甚麼阻力都不再重要了。
只要感覺不再存在,哪怕是一句話,也能輕鬆的把這段關係瓦解。
我的內心,曾經因為不再愛他而出現了一份內疚。若當初我委屈了自己的感覺,順從了內疚,勉強自己和他繼續一起。
那麼心中只會徒添一個傷口,再多的甜言蜜語、再多的我愛你,也填補不了。
下一次吵架,裂縫便會出現。
還是會分手。
這樣看來,早點分手也未嘗不是好事,不復合也許是正確的。
至少我的感覺很好。
不用委屈自己,去和一個不再愛的人一起。
這個雨天,也許不再有他給我撤嬌,但是,單身很快樂。
也許是雨天,又一次洗滌了我們看感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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