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專家、心理學家通過大量的社會調查,發現有七種人最容易導致離婚:
☆第一種:權力欲、支配欲過高的人。
這個理由很簡單:婚姻的基礎在於互相平等和相互尊重,一方總是淩駕于對方之上,必然會導致婚姻關係的解體。想想:誰會一輩子生活在感情的籬笆下?他(她)也是一個鮮活的、有骨肉有感情有自尊的“人”呢。
☆ 第二種:性生活極不和諧的人。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其和諧與否直接影響到夫妻關係的品質。在我國,人們的兩性觀念已慢慢在改變,除追求物質 生活的高水準之外,對夫妻性生活的品質要求也愈來愈高,有的甚至把兩者完全等同起來,或看得更重,一旦對方不能滿足自己的性需求,他(她)就會有“另請高 明”的想法。
☆第三種:早婚的人。
過早結婚的人,往往比較草率,由於對充分履行婚姻職責的準備不足,缺乏一定的生活能力、處世經驗以及成熟的人生觀、價值觀,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生活面、見識面、追求面的拓寬,加之複雜社會關係的影響,極容易與自己的配偶分手。
☆第四種:有外遇的人。
即使再“道德”的人,遇到了這種情況,一般他(她)都會不能自拔,一種從未有過的新鮮感更會深入其作為“人”的最本質的深處,並時時縱容他(她)與“舊感覺”說拜拜。
☆第五種:“閃電”結婚的人。
這等於一個商人發財心切,沒經過深思熟慮、沒深入瞭解市場行情、完全憑自己的一時衝動和對市場表像的主觀感覺去鹵莽地做一筆生意,結果,他(她)失敗了。
☆第六種:性格過於一致的人。
這是與傳統觀念唱反調的,但與磁場上“同性相斥,異性相吸”有異曲同工之妙。一個人愛爭愛吵另一個人總是避而不應與一個人愛爭愛吵另一個人總是吵得更凶,這兩對夫妻的愛情大廈孰穩孰不穩?
☆第七種:父母離異的人。
這種人往往性格冷漠、孤僻,缺乏感情交流的技巧和愛與被愛的能力。同時父母又為他們“樹立”了離婚的“榜樣”,作了後天的“遺傳”,因而他們的婚姻往往容易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