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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甚麼你能在短時間內忘記他?」

我笑答:「不,我並沒有忘記他。」

一段刻骨的感情是不能被遺忘的。即使只有半年的時間,它依然會不時在我腦海中播放。只是它的性質變了,由「愛情」轉變為「回憶」。

我曾經很執著這份感情,在他選擇離我而去時我依然死纏著他。

在分手後我依然每天寄短訊給他,問他「起床了嗎?」「吃了飯沒?」「晚安囉,愛你。」然而他卻沒有像以前一樣回覆。

在分手後我依然每天在他上班的地方等他,只為了獻上一杯他最喜歡的凍檸檬水,即使他在看見我後視若無睹,或者走過來跟我說一句「你走吧」。

在分手後我依然每天在線上等待他msn上線,為了跟他說上幾句話,即使看見他個人訊息更變為「xx,愛你哦!」我多麼希望xx是我...

到最後我累了。在我自認為付出了許多之後依然沒有等到該有的回覆,所以我決定放下執著。

決定後的頭兩天也許會情不自禁拿起手機,選擇他的名字,然後掙扎幾分鐘才按「取消」鍵,將手機藏好。

我也會情不自禁呆看著msn的名單,看他上線了沒。最後我狠狠地關上電腦,倒頭便睡。

這是很難做到的,畢竟在“曾經”我是如斯愛他,但這就是現實啊,我必須面對的現實啊!

在我想通後的幾年,我依然未忘記過他的名字。我小心翼翼地將那段回憶收藏在心中一個叫「過去」的地方,

偶然會回味一下那段快樂的光陰,卻肯定自已已經不愛他了。

如果真的忘不了,何必不收藏它?

何必讓自已有一段時間是空白?

即使一開始會很痛,但 總會好起來了的!

 

作者:natalie_k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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