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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以為自己是因為愛而奮不顧身,但是,那真的是愛嗎……。

每個女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吧。

為了愛,奮不顧身的做出一些蠢事、傻事,甚至是自己都不可置信的鳥事。

搞到自己眾叛親離,世界裡除了他,沒有別的,也沒有了自己。

但妳可曾想過,那真的是愛嗎?

或許,一切都只是墮落的基因在作祟也說不定。

在很多很多年前(也許沒有那麼久,但是回首過去卻真的覺得恍若隔世啊……),卸任牆主曾經愛過一個糟糕的男人(現在想想,那個男人根本就不配稱為男人的說……),有過一段荒謬的愛情。

在當時,為了保有這段感情,失去了很多很多極為重要的東西,包括自己。

在這段愛情(有時會變成地下情)進行中的時候,每天每天,都費盡心思、無所不用其極的在想辦法拴住這個男人的心(相信我,這比拴住他的下半身容易多了),同時一邊還得琢磨思量究竟該如何才能克敵致勝,把第三、四、五、六者一一幹掉……。

到頭來,除了每天都搞得自己戰戰兢兢、筋疲力盡之外,也意外的發現,原來在這段愛情中的自己一點都不快樂,而且,這個男人和他所能給我的一切,也沒有一樣是我想要的。

那,我到底在幹什麼?

如果要我為這段曾經下一個簡單的註解,我想,大概三個字就夠了:

「不值得」。

說實在的,那個在愛裡奮不顧身的自己絕對是勇敢而可愛的,每個女人終其一生至少也都該有個一兩次這樣的經歷,畢竟,那是藏在女人血液中,無法根除抹滅的重要部分,少了這樣的過去,似乎就是有些什麼無法完整。

但是,不論如何,千萬也都還是要慎選對象啊!

要知道,「不值得」的絕對不會是任何妳為了愛而蠢過、傻過的曾經(相反的,那反而是最值得懷念的部分吧)。但是,一個讓妳不論何時回想起來,都會覺得「當初怎麼會瞎了眼OX@%&……。」的對象,卻絕對是妳該反省並引以為鑑的重點。

也許有些人會說,不應該為了不美好的結局而抹煞掉曾經愛過的美好……,諸如此類捍衛愛情的教條式信仰,但卸任牆主必須很誠懇的告訴妳:

真正美好的是愛情的本質,而不是男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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