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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最惡劣的不是冷酷無情,而是玩弄感情。

甚至是利用別人的愛,從中獲得好處。

有不少男女,明知自己大有市場,裙下/褲下之臣多不勝數,他們也不急於在芸芸崇拜者中挑選真命天子,反而在這群甚麼都肯付出的「水魚」身上尋找物質、甚或如偶像般被崇拜的感覺。

有這麼一個故事:

A和B都是傳媒工作者,二人雖然沒共事過,但這行業的圈子小,男人A和女人B有很多mutual friends,很間接地也稱得上是認識。B是很容易受感動的人,某次看到A的稿子後深受打動,暗暗就喜歡上A,可是礙於感到自己跟他在外形上差天共地,加上他已有女朋友,於是選擇做個隱形的愛慕者。

直至有一天,他們交換了MSN。

在網上世界,A是個很健談的人,每次見B online,都會主動跟她聊,聊得比較熟落之後,A還會向B訴苦,說自己的財政和戀愛狀況是如何地不濟,甚至開始有具有性暗示的句子出現。能夠跟愛慕的對象聊,B心裡自然喜孜孜啦!當她知道對方欲求不滿時,還很不顧面子地提出:「不如我們來一次」。

是的,B「送上門」了。

這種事做過幾次之後,B不知何處來的勇氣,問A:「如果你們分手,你跟我會有發展機會嗎?」A說:「當然有。」B對A更迷戀了,甚至單方面認為他是自己的男朋友。

A是個大花筒,消費欲望很高,卡數的欠款也同樣地高。既然是「男朋友」,當然要對他付出一切吧!B很積極地為A找freelance機會,自己公司有甚麼工作需要外判,B都優先聯絡他,後來甚至離譜得自己寫的稿出A的筆名,A半點力也沒出過半隻字也沒寫過,稿費就袋袋平安。可惜稿費有限碌卡無窮,每周幾百蚊的額外收入絕對滿足不了A;而這個體貼的「女友」,雖然自己的戶口結餘不見得特別理想,至少她的信貨紀錄不差嘛!後來她居然主動以自己名義向銀行貸款,轉借給A還卡數。

A滿口感激,然後,便消聲匿跡了。

債務纏身的B很想找A,透過mutual friends找他其實也並不困難,只是礙於:這一切都是她自願自發的,A從來就沒有要求過,很難跟朋友開口表明:「我被騙了,不止財,還有色」嘛。

怪只怪當初是自己「送上門」。

你可以說A是賤男,但卻不得不同時承認,B也是笨女。雖然說,愛是無私無償的,問題是:這是愛嗎?這只是單方面的崇拜吧!是單戀呢!你送花給偶像,會要求偶像攬著那束花上床嗎?他接過後隨手就放一邊,你能怪他嗎?

對A來說,B不過是個提供物質和性滿足的自來人,他是無端賺到了,並且賺到的超過他應得的。你說他會不會記得B?會的,當他的卡數又累積到爆燈時,大概會拿著很多藉口再去找B。

聲明:這是聽回來的故事,我不認識B本人。如果B你剛好路過,想跟你說一聲,即使是單戀,也絕對需要底線,底線一旦被逾越了,是沒人可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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