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們性格不合;你說,我們不能重來;

 

你說,你只當我好友;你說,從前比較快樂;

 

一開始,我真不明白,喜歡一個人不是很簡單的嗎?只要我愛你,那便足夠了,為何要介意別人的目光呢?

 

我無法接受你跟我斷絕交往這句話,我執意哭著哀求挽留,你什麽都沒說,你只說我很煩,你可知那刻我的心有多痛?

 

 

喜歡你,沒有所謂的值得與不值得,這是我甘願付出的。我從來也沒有向你要求過什麽,我只是覺得能做你身邊的朋友就已經知足,我從來沒貪心妄想過要做你的另一半或情人...沒有,我都沒有這樣想過..

 

後來,我懂了,既然繼續糾纏只會令你更煩擾的話,那麼,我會選擇放手,聽你的話,當彼此的好友。可是,你連讓我當你朋友的機會也沒收掉,我真的那麽不配、沒有資格做你的朋友嗎?做不到你的情人,就連朋友也不可以做嗎?

 

我喜歡你是我的事情,你沒有權利阻止我喜歡你。再説,一開始我也清楚知道我也不是你要的那杯茶,怎麽算我們也不曾是情人,爲何就連朋友也不可以做?你這樣子會不會過於自私和霸道呢?我們的珍貴情誼也不是白白得到的,也是我們兩人一起曾經用心去經營的,你可以不珍惜但你不可就這樣摧毀。

你的所作所爲有沒有想過我這個朋友的感受?

 

那你還懂不懂跟我說過:朋友的定義是什麽,你還記得嗎?

 

但我發現,當我倆迎面碰上時,你根本沒有要跟我打招呼的意思,目光也沒落在我身上。每次都是我鼓起勇氣,掛上笑容,主動的上前跟你說話,換來的卻是你冷淡的一兩句話,從前,我總能在你眼內找到寵溺的笑意,現在,你的眼神只有空洞。

 

原來這就是你所謂的好朋友,連碰面也當作視而不見的好朋友;

 

若是這樣的話,我寧願,從沒跟你開始過,至少,我們仍會是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而現在的我們……根本,連朋友也不如。如今,跟我斷絕來往連朋友也做不成,只能做熟悉的陌路人...

 

男孩,在說「不如我們再回朋友吧。」之前,請好好的想清楚,自己是否真的能做到,可能只是隨口說說,但是,女孩真的會相信的。

 

如果只是當這種「掛名」的朋友,我想,我有權利選擇當與不當。

 

提醒:當你喜歡對方的時候,最好考慮清楚又沒必要主動開口跟對方明示表白,因爲你說出口之後往往的結果就是連朋友也沒得做,這場賭局根本就是肯定輸,所以喜歡對方最好擺在心裏想著就好,千萬不要說出口!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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