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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又到了,大家都忙於購買對方喜愛的禮物,又或者自己DIY一份獨一無二的手作給對方。但是,不知道大家會如何處置前度、舊情人們曾經送給自己的禮物呢?

 

有些人仍然會使用,既然能用就不要浪費吧?另一些人可以一口氣全部丟掉,其實也許有點浪費,不過總比睹物思人好吧?也有人會在分開時把禮物一一歸還對方,這樣會否顯得有點小氣嗎?

 

曾經,那些禮物可以令自己或者對方感到無比的甜蜜。曾經一雙一對的戒指也只剩下獨自一隻,冷冰冰的被遺棄在一角而已。可惜現在有時拿出來看看時,感到的只剩下點點苦澀和心酸。也許,當一段感情結束時,一切也真的完結了。

 

驀然,從櫃裡取出久違了的日記本。原來,看到禮物並不算甚麼,看到自己曾經親手寫下的愛情故事到最後變成了悲劇才是最痛。

 

現在,甚麼都不算甚麼了。把日記收好,如果來年的情人節仍未有愛人的話,我仍會把自己的悲痛翻開,讓自己再心痛一次;或者,仍可以留待下世再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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